一个公司正常申报了增值税,但是由于资金紧张,没钱扣款,这种事情会计责任大不大?
公司正常申报了,但因资金紧张无法及时扣款,导致的后果就是没按规定确定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。会计的责任大小先不论,在税务机关处罚前,会计部门可以釆取申请延期纳税的应急措施。
根据《征管法实施细则》第41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,可按纳税人有特殊困难,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税务机关批准,可延期纳税,但最长不超三个月:
1、因不可抗力,导致较大损失,正常经营受到较大影响
2.当期货币资金紧张在扣除工资社保后,不足以缴税。
报送延期申请报告,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对账单,资产负债表,应付工资及社保支出预算等税务要求的材料。税务机关一般在收到申请起20日作出批准或不批准。不批的从应纳税款期满起加收滞纳金。对批准的,在延期截止日前缴纳。
做完这些事,还是被处罚,会计是没什么责任的。如果没做,处罚也是纳税人自己承担,因为源头还是纳税人没钱,会计总不能自己出钱吧。